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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e in USA 标签规则联邦法

Made in USA Labeling Rule · 16 CFR Part 323 · 美国制造宣称 · Assembled in USA

2021 年生效的这条规则把「美国制造」变成可以直接开天价罚单的红线:必须全部或几乎全部在美国制造。中国工厂发到美国仓再贴标、再组装,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够格。

中国卖家风险 · 高七格美国仓 编译约 12 分钟
一分钟速读
  • 2021 年 8 月 13 日生效,把过去的执法口径升格为可直接开罚单的规章
  • 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最终组装或加工在美国、所有重要加工在美国、全部或几乎全部原料与部件在美国制造并采购
  • 单次违规民事罚款上限 53,088 美元(2025 年通胀调整值),按次计
  • 美国仓贴标、美国仓组装、美国仓质检,都不构成美国制造
  • 加州另有一部更严的州法(Business & Professions Code § 17533.7),且有集体诉讼
  • 安全出路是限定性宣称Designed in California / Assembled in USA from imported components

WHAT IT COVERS 一、这条规则管什么:一句话变成一张罚单

FTC 的 Made in USA Labeling Rule(16 CFR Part 323)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生效。它没有改变 FTC 沿用多年的实体标准,但改变了执法工具:

  • 过去:FTC 只能先发禁令、再看有没有违反禁令,才能罚款——对一次性违规几乎无从下手
  • 现在:违规即刻可处民事罚款,单次上限 53,088 美元(2025 年通胀调整值),并可要求退款、返还款项

对跨境卖家来说,这条规则的现实意义是:「Made in USA」从一个营销词变成了一项需要证据支撑的法律陈述。而美国海外仓模式恰恰最容易让人误以为自己够格。

THE THREE CONDITIONS 二、法条原文:三个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6 CFR § 323.2Made in USA 的三项硬条件
英文原文 · ORIGINAL TEXT

In connection with promoting or offering for sale any good or service, in or affecting commerce as "commerce" is defined in section 4 of th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 15 U.S.C. 44, it is an unfair or deceptive act or practice within the meaning of section 5(a)(1) of th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 15 U.S.C. 45(a)(1), to label any product as Made in the United States unless the final assembly or processing of the product occurs in the United States, all significant processing that goes into the product occur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all or virtually all ingredients or components of the product are made and sourced in the United States.

中文对照 · 七格译

在推广或要约销售任何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在《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 4 条即 15 U.S.C. § 44 所定义的「商业」范围之内或对其产生影响的),将任何产品标注为「美国制造」(Made in the United States)均构成《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 5(a)(1) 条即 15 U.S.C. § 45(a)(1) 意义上的不公平或欺骗性行为除非

① 该产品的最终组装或加工在美国境内完成

② 该产品所涉及的所有重要加工均在美国境内完成

③ 该产品的全部或几乎全部原料或部件均在美国制造并采购

核对官方原文 ↗

三个条件里,第三条是真正的门槛。FTC 在执法口径上把「virtually all」理解为:产品的境外成分应当微不足道或可忽略。对首饰而言,这意味着:

环节在中国完成是否还能叫 Made in USA
金属原料❌ 第三条不满足
链条、配件、扣件❌ 第三条不满足
宝石采购与切磨❌ 第三条不满足
电镀❌ 第二条「重要加工」不满足
只在美国穿绳、装袋、贴标❌ 三条全不满足
只在美国质检、分拣、打包❌ 三条全不满足
「标注」的范围有多大:规则约束的是「label any product as Made in the United States」,而 FTC 一贯把标注理解为包括明示与暗示:产品本体、吊牌、包装、说明书、网站页面、广告、社媒帖子、包装上的美国国旗图案,都可能构成宣称。

CALIFORNIA GOES FURTHER 三、加州还有一部更严的:§ 17533.7

联邦规则用的是「全部或几乎全部」这个定性标准,加州则给了一个定量门槛,而且有私人集体诉讼跟着。

加州 Business & Professions Code § 17533.7(a)–(b)加州对「Made in U.S.A.」的量化门槛
英文原文 · ORIGINAL TEXT

(a) It is unlawful for any person, firm, corporation, or association to sell or offer for sale in this state any merchandise on which merchandise or on its container there appears the words "Made in U.S.A.," "Made in America," "U.S.A.," or similar words if the merchandise or any article, unit, or part thereof, has been entirely or substantially made, manufactured, or produced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b) This section shall not apply to merchandise made, manufactured, or produced in the United States that has one or more articles, units, or parts from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if all of the articles, units, or parts of the merchandise obtained from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e not more than 5 percent of the final wholesale value of the manufactured product.

中文对照 · 七格译

(a)任何个人、商号、公司或组织在本州销售或要约销售任何商品,若该商品之上或其容器之上出现「Made in U.S.A.」「Made in America」「U.S.A.」或类似字样,而该商品或其任何物品、单元、部件系全部或实质上在美国境外制造、生产的,即属违法

(b)本条不适用于在美国制造、生产、但含有一个或多个境外物品、单元或部件的商品,条件是所有来自美国境外的物品、单元或部件合计不超过该制成品最终批发价值的 5%

核对官方原文 ↗

加州的 5% 门槛(以及另一档在特定条件下适用的更宽比例)意味着:你必须能算出成本构成。对首饰这种材料成本占比极高的品类,只要金属或宝石来自境外,5% 这道线基本没有通过的可能。

加州的杀伤力还在于私人诉权:消费者可以提起集体诉讼,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近年针对「Made in USA」标注的加州集体诉讼案例,被告涵盖从大品牌到中小卖家。

ONLINE PITFALLS 四、线上踩坑

用 Made in USA 做关键词蹭流量
后果
这是最直接的违规。FTC 可按次罚款,单次上限 53,088 美元;加州消费者可提起集体诉讼;平台可直接删除 listing 并处罚账号。
规避
想抓「美国」相关搜索意图,用合法的替代表述:Ships from USAU.S. Warehouse · Fast DeliveryDesigned in California。这些说的是发货与设计,不是制造。
用美国国旗图案暗示产地
后果
FTC 把国旗、鹰徽、「American-made quality」这类视觉与文字暗示同样视为宣称。没有明写 Made in USA 不构成免责。
规避
品牌视觉里避免国旗与国家象征元素;若要强调美国属性,把它明确锚定到真实事实上(美国仓储、美国客服、美国设计)。
写 Assembled in USA,但组装只是穿绳装袋
后果
Assembled in USA 也是受管制的宣称,FTC 要求最后的实质性组装在美国完成、且该组装是实质性的。把散件穿在一起、装进袋子,不构成实质性组装。
规避
如果确有美国组装环节,写完整的限定式表述:Assembled in USA from imported components。如果只是分装贴标,就不要用 assembled 这个词。

THE WAREHOUSE BOUNDARY 五、线下踩坑:美仓模式的边界

海外仓卖家最容易产生的误解,是把「货在美国」当成「产自美国」。二者在法律上毫无交集:

  • 贴标不是加工。在美仓给产品贴上英文标签、换包装、加吊牌,属于流通环节的处理,不改变原产国,也不满足 § 323.2 的任何一条。
  • 组装要看实质。把中国来的链条和中国来的吊坠在美国扣在一起,两个部件都是境外制造,第三条(全部或几乎全部部件在美国制造并采购)直接不成立。
  • 质检与返修同理。在美国做质检、抛光、重新电镀,都属于加工的一部分,但只要主要部件来自境外,仍不够格。
  • 原产国标记不因此改变。产品仍须按 19 U.S.C. § 1304 标注 Made in China;美仓加工不产生实质性改变,就不改变原产国。
给工厂老板的一句话:美国仓能给你的是交付速度、退换效率与本地信任,这些都可以合法地写进文案。它给不了你「美国制造」这四个字——那需要的是把整条供应链搬到美国。

WHAT YOU CAN SAY 六、可以合法使用的替代表述

你想传达的合规写法前提条件
发货快、在美国有货Ships from our U.S. warehouse确实从美国仓发出
本地退换U.S.-based returns & support确实有美国退货地址与客服
设计在美国Designed in California设计工作确实在美国完成
在美国有实体A U.S.-registered company确有美国注册主体
美国组装Assembled in USA from imported components实质性组装确实在美国完成
美国品牌U.S. brand谨慎使用,避免与制造地混淆

这些表述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陈述的都是可以被文件证明的事实。这也是判断一句文案安不安全的最简单方法——问一句「如果 FTC 要我证明,我拿得出什么」。

CHECKLIST 七、怎么一次做对

  • 全站搜一遍禁用词Made in USAMade in AmericaAmerican MadeUSA Made美国制造,逐条替换
  • 视觉素材同步清:国旗图案、鹰徽、Proudly American 之类的图片文字一并处理
  • 把发货与制造分开写Ships from USAMade in China 同时出现,互不替代
  • 限定式宣称写完整Assembled in USA 后面必须跟 from imported components
  • 算得出成本构成:若真要主张任何美国成分,准备好按 BOM 拆分的境内外成本比例
  • 加州单独过一遍:加州 5% 门槛比联邦更严,且有集体诉讼,按加州标准做才安全

FAQ 八、常见问题

我在美国仓做最后组装,能不能写 Assembled in USA?

要看组装的实质性。FTC 要求最后的实质性组装在美国完成。把两个中国来的成品部件扣在一起、或把产品装进包装,通常不算实质性组装。若确有实质性组装工序,也应写成 Assembled in USA from imported components,把部件来源明确出来。

我的产品部分材料是美国采购的,能写 Made in USA 吗?

看比例。联邦标准要求「全部或几乎全部」,加州要求境外部分不超过最终批发价值的 5%。首饰的金属与宝石通常占成本大头,只要这部分来自境外,两个标准都过不了。可以考虑的合规做法是限定式宣称,例如明确指出哪一个具体部件是美国制造。

只在网站上写,不印在产品上,是不是就不受管?

同样受管。规则约束的是「在推广或要约销售过程中」的标注,FTC 明确把网站、广告、社媒、包装、吊牌都纳入。产品本体没印字不构成免责。

会不会真的被罚?中国卖家也会被找上吗?

联邦层面直接对境外小卖家开罚单的概率不高,但真正的风险来自三条更近的路径:平台合规扫描(直接下架)、加州消费者集体诉讼(律师主动找目标,且被告承担律师费)、竞争对手举报。对跨境卖家来说,最常见的实际损失是 listing 被删与账号绩效受损。

「American Design」「US Standard」这类词安全吗?

American Design 若设计确实在美国完成,可以用,但建议写得更具体(如 Designed in Los Angeles)以便举证。US Standard 含义模糊且容易被理解为符合某种美国标准,若无对应标准依据,不建议使用。判断原则始终是:这句话如果被要求举证,我拿得出证据吗。